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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行政人员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16-03-07

为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作风,规范学院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签到制度

1、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上下班须到学院指定办公室签到签退,不签到签退者视为旷工。

2、签到签退次数:一日4次,即早上上班签到一次,下班签退一次;下午上班签到一次,下午下班签退一次。

3、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签退的应事先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的,应在到岗当日补办签到手续,并补填《外勤登记表》,交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批。

二、请销假制度

1、请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请假申请单》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因故不能按时提交申请的,须在签到时间前电话向分管院领导请假,并在上班第一天办理补请手续。上班时间外出半小时以内的,须向办公室同事或分管院领导口头报告;超过半小时以上的,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因私外出的一般不得超过半天,超过半天的要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

2、销假:请假期满后上班第一天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3、不按上述规定请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罚。

三、处罚规定

1、迟到或早退20分钟-1小时扣款50元,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扣款100元。

2、一学期迟到10次以上,扣除年终考勤奖的50%20次以上,取消考勤奖及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3、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签到表.doc

 签退表.doc

 请假申请表.xls

 外勤申请单.doc

 

                                    

    国际教育学院(外事办)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