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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师范大学孔子学院汉语教师招聘启事
    预审:郑甲申 发布日期:2013-09-23

    为承办安哥拉独立大学孔子学院,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选派管理办法(暂行)》,现面向全校招聘孔子学院汉语教师6名。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同仁积极报名!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组织纪律性强,富有团队精神。

    3、具有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等专业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教龄,有对外汉语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二、岗位职责:

    1、遵守《孔子学院章程》,服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和安徽师范大学的管理。

    2、遵守孔子学院所在国有关法律,尊重所在国文化和宗教风俗,遵守国内外工作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努力树立孔子学院教师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孔子学院院长的领导。

    4、热爱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孔子学院院长进行课程设计,按需承担孔子学院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学秩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按照孔子学院要求,积极配合并参与孔子学院开展的中国语言文化推广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

    6、协助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开展与我校招生宣传、师生交流、项目合作等有关的活动。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孔子学院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小组参照本条例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3、专家面试:国际教育学院及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统一面试。

    4、上报推荐:专家组将综合面试情况提出候选人员,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最终报至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审批。

    5、培训:被录取人员须接受11月份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赴澳门理工大学一年免费葡语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费3000元。培训合格者方可派出。

    四、待遇及任期:

    汉语教师任职期间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附件2)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艰苦地区生活补贴、配偶补贴【上述累计约每月4100美元(教授)/3700美元(副教授)/3500美元(讲师)/3300美元(助教)】、租房费用(根据职称不同可申请租住60-80平米不等的住房)、一次性安置费(3000美金)、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担任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将同时享受校内下列待遇:1、保留校内原有党政级别,学校发给专项补贴;2、免除职称、人事考核等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与教学工作量;  3、担任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工作经历将作为高聘学校有关管理岗位或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和申请我校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汉语教师任期以实际赴离日期为准,一般为24年。2年为一个聘期。赴任满1年须参加国家汉办及我校组织的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年度奖金,不合格者将给予警告或责令其提前结束任期回国。任职2年后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经商所在孔子学院、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学校有权终止聘任合同。被终止合同的汉语教师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做好离岗和交接手续。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用个人报名的形式,真实、完整填写《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sxzx37@mail.ahnu.edu.cn,原件送国际教育学院办公室,3869407

    2、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应聘孔子学院汉语教师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其提供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报名截止时间:2013926

     汉语教师推荐表.doc

     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