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校拟推荐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操春华为“2021年中俄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该项目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8日-3月2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国际交流合作处,电话:0553-3869457。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