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师大首页
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材料准备等工作的通知》
编辑:张银丹 预审:张德让 终审:张德让 发布日期:2021-10-14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的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如有上会议题,须根据校党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校长工作规则以及“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权限范围,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征集表》或《安徽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认真准备上会材料,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议题征集表纸质版和上会材料电子版一起于会议召开前1周报送至学校办公室。其中,重要议题须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向学校办公室提交。

二、学校办公室将征集到的议题和上会材料进行初审,于会议召开前3天呈送会议主持人审核,确定最终上会议题。对于未经审定并列入议题的临时动议,将一律不予安排上会研究。学校办公室将上会议题的材料于会议召开前1—2天呈送参会人员。

三、对于上会材料,本着“谁提出议题、谁提供材料”“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务必做到论证科学、资料齐全、数据准确、表述完整,严禁出现词语表达、数据引用等错误。未提供上会材料(涉密等原因除外)或提供的上会材料不完整、不成熟,将一律不予安排上会研究。

四、提交决策类议题在上会前应由分管校领导组织论证并与主要领导沟通。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应履行有关民主程序;涉及法律法规问题或涉及对外签署协议的事项,应咨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属于学校专门领导小组、委员会职责范围的议题,应经过专门领导小组、委员会讨论。决策类议题材料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事项的背景,决策依据,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解决方案或倾向性意见及利弊分析。

五、在提交研究制度、方案、协议等议题时,除须提供制度、方案、协议文本外,还应提供有关情况的说明介绍材料。一般应该包括:文本起草的背景和经过、文本的主要框架内容、需要会议研究的主要问题等。如仅提供文本的,将一律不予安排上会研究。

六、如提交的议题涉及多部门工作,议题提出部门须事先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方可上会研究。上会材料经议题所涉及的所有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供给学校办公室。在上会时,除议题提出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汇报外,与议题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也应一同列席会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征集表

2.安徽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表

3.决策性议题上会材料(模板)

4.关于制度、方案、协议的说明介绍材料(模板)

5.校党委党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流程图

                                                                                                                                                                                  学校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